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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家因為隔壁最近要重蓋,鑑界後才發現我們家有佔用他們土地約8、9坪,我查了相關 資料: 依據消滅時效及取得時效之規定,越界建築之人因該建築完成日期至今已逾二十年 ,亦以取得"時效之抗辯"及"因時效受保護"之權利,另 雙方就此問題,經協商後在無合 理協議者,僅有上法院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。負壓排風扇 況且我家絕不是故意佔用,之前完全不知情,而且98年我家大翻新時,隔壁也沒發表意見 。通風設備 民法796條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,鄰地所有人如知其 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,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。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 害,應支付償金。工廠降溫 我們家是跟別人買的,前屋主用了15年,我們再住到現在約23年,明明已經符合消滅時效 了,為何現在法院會判強制執行要我們拆屋還地?我們家有六根柱,如果拆了那是完全不 能住了,可以請網路大神幫幫忙嗎?ps( 隔壁完全不想賣我們,一直賴說他們的地原本是能 蓋兩間屋的(以後要再幫兒子蓋一棟在旁邊,),我們不移他們的權益會損失,問題是他們 兒子結婚兩三年都一直住一起,之前都沒急,怎到現在我們佔到他的地就開始找藉口了? 明明就是要抬價,姿態擺很高!) 想要再補充一點,我們那一排屋子全部都有越界,是當初地政所鑑界人員的錯,不是單純 個戶的問題,偏偏這幾戶就我們家房子最新,隔壁好幾間都是鐵皮屋,難道我們比較衰剛 好就買在這就要傷財,沒房子住嗎?現在真的很火大,我家為了這事雞犬不寧了一個月, 真想報給水果知道! 批踢踢推文太快會出問題所以我改在這,第一個問題是?法官完全不看民法796條,這難道 合理嗎?不能算恐龍法官嗎?第二個問題,我家一直有要買的意願,但對方一直找藉口說不 賣就是不賣,理由聽起來都很牽強,原因我主文有說了,第三個問題,國賠官司成功的機 率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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